第一阶段:荐选公示(5月1日—7月5日)
行业协会、社团、专业机构、媒体或专家推荐、社会征选和自荐相结合。
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对所有的推报材料进行初审,将符合申报要求的候选资料提交组委会专家评审团,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基本要求的,不具备参评资格。
第二阶段:组织申报(6月10日—7月5日)
根据区域、行业均衡交叉评选原则,组委会从品牌联盟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抽取评审委员,以传真、邮件、快递的形式对“中国品牌总评榜(2019-2020)”侯选主体进行初审投票,以确定“中国品牌总评榜(2019-2020)”正式侯选主体并在评选活动官方网站品牌联盟网上公示候选名单。
公众根据评选规范相关规定与要求,以“网络投票”、“手机微信投票”等形式参与评选投票。
第三阶段:专家评审(7月10-15日)
组委会从品牌联盟评选委员会专家库抽调评审委员,组成评审工作组。其中网络投票占比为30%,专家投票占比为70%,且专家拥有一票否决权。现场评审专家根据参选申报材料、初审投票结果等相关材料,进行深入研讨,并进行投票,以最终确定“中国品牌总评榜(2019-2020)”获奖主体。
专家评审会采用现场投票,3名及以上评审会委员联名推荐的候选人可以直接进入专家评审环节。所有参与现场评审的专家将在应在中国品牌总评榜(2019-2020)评审结果上签字确认。
第四阶段:颁奖典礼(8月8日) 在第十四届中国品牌节活动期间,组委会向社会正式公布“中国品牌总评榜”获奖名单,并举行隆重的颁奖典礼。